一份合約可以涵蓋使用多種車輛的運輸行程。多式聯運是指在同一份合約下,至少使用兩種不同的運輸方式運送貨物,且由一方負責整個運輸過程。
多式聯運業者發出一份單據,並承擔從始發地到目的地的全部責任,即使分包承運人分別執行各個運輸段。與分別安排每種運輸方式相比,此安排簡化了托運人的管理工作。
多式聯運的法律架構和責任限制與單一式聯運有所不同。在發生索賠時,合約的精心起草和文件類型的選擇至關重要。在需要將海運、鐵路和公路結合的國際貿易中,多式聯運方案十分常見。
- 一份合約下以兩種或多種方式運輸
- 單方負責到府服務
- 簡化托運人所需的文件
- 在特定責任框架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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