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債務超過收入或資產時,法律提供了有序的解決途徑。破產是一個由法院監督的程序,允許無力履行債務的個人或企業獲得救濟,同時按照法定優先順序處理債權人。
常見的債務免除方式包括清算(即出售非豁免資產以償還債權人)和重組(即債務人提出分期償還計劃,同時繼續經營)。一旦案件立案,自動中止令會立即停止大部分催收行為。某些債務,例如許多稅金和學生貸款,可能不會被免除。
破產旨在幫助誠實的債務人重新開始,並最大限度地保障債權人的權益。申請破產會帶來長期的信用記錄影響,並留下公開記錄。破產管理人和法官負責監督整個流程,以防止濫用破產法並確保其得到遵守。
- 法院對無力償債債務人的處理程序
- 包括清算和重組途徑
- 觸發自動暫停催收程序
- 可以免除許多債務,但並非全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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