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險保障並非永久有效。保單期限是指保險契約生效期間,從生效日到保單聲明中所規定的到期日。常見的保單期限為六個月或一年,但某些商業險種也提供多年期保單。
保費以整個保險期限計算,可分期支付。保險期間內發生的損失索賠可能獲得承保,但須遵守所有其他保單條款。保單到期後,可續保、修改或終止。
保單中期取消和批單可能會改變原保單期限。對於索賠型保單而言,保障的連續性至關重要,它可以避免出現保障缺口,使被保險人面臨風險。日曆提醒和經紀人監控有助於確保在保單到期前及時做出續保決定。
- 政策有效期限
- 由生效日期和失效日期定義
- 通常為六個月或十二個月
- 到期後需續約或更換
Comments
No comments yet. Be the first to share a thought.
Leave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