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性戀是指主要對同性或同性別的人產生性吸引或浪漫情愫。對許多人來說,「男同性戀」和「女同性戀」是日常用語。這種現象存在於各種文化和幾個世紀以來;但圍繞它的法律和醫學記載卻不友善。
這並非由單一的教養方式造成,也無法透過試圖強行消除這種傾向的治療來解決。這類療法往往弊大於利。人們能夠改變的是他們是否選擇公開生活,而這個選擇取決於安全和環境,而非性吸引力本身。
同性伴侶仍需協商家務、金錢、姻親關係以及性慾差異。性取向並不會像禮物一樣賦予他們處理人際關係的技巧。這意味著,在某些場合,同性伴侶可能需要解釋自己的性取向,而異性伴侶則不需要這樣做。
如果朋友出櫃了,你不需要發表什麼演講。你只需要繼續做他們的朋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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