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些風險規模過大或難以預測,單一保險公司無法獨自承擔。保險聯營體是一種安排,多家保險公司依照約定的比例,共同分擔特定風險類別的保費和損失。每位成員都參與聯營業務的收益分配。
風險池通常用於核子風險、航空風險、恐怖主義風險以及汽車或財產保險的剩餘風險市場。風險池管理人負責承保、理賠和會計工作。成員可能需要承擔符合風險池標準的每項風險的一定份額。
資金池化可以分散波動,並在單一承保能力不足的情況下提供保障。管理文件規定了分攤比例、終止權和爭議解決程序。監管機構通常會監督發揮剩餘市場作用的資金池,以確保公平准入和合理的費率。
- 多家保險公司之間的共享承保安排
- 透過協議收取保費和承擔損失。
- 用於應對重大或剩餘風險
- 根據正式參與規則運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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